行业标准《核电厂安全重要热电偶温度计》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
主要起草人 赵阳 、吕鑫 、何正熙 、李小芬 、朱毖微 、何鹏 、吴茜 、胡春平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54717-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热电偶温度计的设计、材料、制造、试验、标定、检验和监督检查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安全重要热电偶温度计,其他核设施的热电偶温度计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涉及与热电偶温度计相关安装套管、导向管、补偿电缆和相应温度变送器或电桥的设计、选材、结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