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冶金原辅物料自动制样技术规范》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同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王辉 、李瑾 、杨迪光 、杨亚明 、卢春生 。
73 采矿和矿产品 |
73.080 非金属矿 |
备案号:5414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5号 。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企业原辅物料自动制样的原理、工艺流程、系统构成、技术要求、维护与安全、环境保护等。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经干燥后的13mm以下原辅物料的化验样和存查样的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