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响度和真峰值指示仪表技术要求》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 。
主要起草人 张建东 、邓向冬等 。
备案号:45985-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