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高速公路交通气象条件等级》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气象科学研究所(南京交通气象研究所)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卞光辉 、袁成松 、周曾奎 、焦圣明 、武金岗 、严明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37756-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影响高速公路交通运行的气象条件的等级。本标准适用于交通部门的高速公路安全和运营管理工作、气象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也适用于媒体及交通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