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肺结核诊断标准》由卫生部传染病标准专业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刘剑君 、成诗明等 。
备案号:2275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