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响应程序》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西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
主要起草人 王作元 、刘英等 。
备案号:49381-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