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河流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后评价规范》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万文功 、陈国柱 、张虎成等 。
备案号:52238-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
本规范适用于河流(河段)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后评价和回顾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