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水电工程环境监理规范》由能源行业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万文功 、李亚农 、孙大东等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40 水力工程 |
备案号:52242-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的环境监理,小型水电工程亦可执行。 1.0.3 环境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环境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环境监理应注意与工程监理和移民综合监理的统筹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