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可行性研究阶段厂址安全分析技术规范》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郑权利 、罗兰英 、杨球玉等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
备案号:50709-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厂址安全分析报告编制的基本原则以及内容和深度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陆上固定式核电厂的新建、扩建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