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出租汽车电召服务规范》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胡剑平 、杨英俊 、张贝等 。
备案号:5125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1号 。
本标准适用于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商、出租汽车经营者和出租汽车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