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民用眼镜类商品验收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商业科技质量中心 、中国商业联合会钟表眼镜商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北京)等 。
主要起草人 尚卫东 、王丽娟等 。
备案号:46995-2014。
备案公告: 2014年第10号 。
本标准适用于眼镜批发和零售企业的商品进货验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