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空气潜水医学保障要求》由交通运输救捞与水下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杉叶实业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 、上海交通大学等 。
主要起草人 吴作华 、黄海锋 、张辉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56053-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12号 。
本标准适用于以压缩空气为呼吸介质、采用水面供气式潜水装具进行潜水的医学保障,亦适用于减压舱内空气环境下的模拟非饱和潜水的医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