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 第2部分:执法记录仪》由本部分由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 。
主要起草人 卢玉华 、谢峰 、王菁 、刘芷伊 、杜伟 、陈燕 、赵连军 、曹亮 、章志勇 、曹永军 、代松 、崔乘刚 、王鑫 、吕军 、韩武鹏 、周红春 、陈东雨 、张哲 、刘琳 、何国强 、张翔 、孙晓冬 、李东 、陈勇 、杨硕 、夏平 、谢越芳 、陈泉斌 、袁瑛 、白剑峰 、李彧峰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
备案号:54185-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4号 。
本部分适用于执法记录仪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其他视音频记录仪也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