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力工程勘测制图标准 第4部分:水文地质》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闫晓君 、樊 、桦 、刘汉营 。
备案号:50670-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8号 。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核电厂、可再生能源电厂、输变电工程、电力通信工程中水文地质勘测的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