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木材防腐剂与防腐处理后木材及其制品中铜、铬和砷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陆瑞强 、等 。
备案号:2644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