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核电厂汽轮发电机仪表和控制技术条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唐海锋 、陈明 、吕爱国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27.120 核能工程 |
27.120.99 有关核能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57429-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汽轮发电机本体范围内及随本体供货的氢、油、水系统的仪表与控制技术的基本要求、成套提供的仪表与控制设备的基本要求及其试验和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1000MW级及以上容量采用水氢氢冷却方式的核电厂汽轮发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