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民用机场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规范》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首都机场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汪涛 、王峥 、杜滨 、高晓辉 、涂思东 、魏明明 、曹雪成 、李坤 、张咏梅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50 航空运输 |
备案号:5701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航站楼及附属冷、热源站、飞行区、塔台、机务维修及货运区域的能源资源计量和能耗数据采集。本标准适用于年旅客吞吐量50万人次以上的民用机场的新建、扩建以及在用机场的改造工程(以设计吞吐量和实际吞吐量先到者为准),其他民用机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