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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民用机场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规范》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首都机场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汪涛王峥杜滨高晓辉涂思东魏明明曹雪成李坤张咏梅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MH/T 5113-2016
发布日期
2016-01-27
实施日期
2016-05-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01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5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50 航空运输
归口单位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主管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7010-2017。

备案公告: 2017年第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机场航站楼及附属冷、热源站、飞行区、塔台、机务维修及货运区域的能源资源计量和能耗数据采集。本标准适用于年旅客吞吐量50万人次以上的民用机场的新建、扩建以及在用机场的改造工程(以设计吞吐量和实际吞吐量先到者为准),其他民用机场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汪涛
王峥
涂思东
魏明明
张咏梅
杜滨
高晓辉
曹雪成
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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