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无线通信室内信号分布系统 第4部分:光纤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成都康宁光缆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莉莉 、贺鹏 、黄涛等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060 无线通信 |
33.060.20 接收和发射设备 |
备案号:50243-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7号 。
本部分适用于共用或独立建设无线通信室内信号分布系统中所使用的光纤设备。室内光纤分布系统配套的其他中继器(包括干线放大器、光纤直放站)、射频无源器件不在本部分规定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