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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眼科高频超声诊断仪》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天津迈达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起草人 张渝生蒋时霖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YY/T 0849-2011
发布日期
2011-12-31
实施日期
2013-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4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5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50 射线照相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备案信息

备案号:40276-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6号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张渝生
蒋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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