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防雷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李家启 、李良福 、覃彬全 、任艳 、陈宏 、刘俊 、李建平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备案号:37754-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2号 。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防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燃气场站及设施、燃气金属管道、电气系统及电子系统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城镇燃气的防雷设计和施工,既有城镇燃气系统的雷电防护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