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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城镇燃气防雷技术规范》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重庆市防雷中心

主要起草人 李家启李良福覃彬全任艳陈宏刘俊李建平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QX/T 109-2009
发布日期
2009-06-07
实施日期
2009-1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 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气象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37754-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12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燃气防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燃气场站及设施、燃气金属管道、电气系统及电子系统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城镇燃气的防雷设计和施工,既有城镇燃气系统的雷电防护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轮船、铁路车辆、汽车等运输工具上的燃气装置设计。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李家启
李良福
陈宏
刘俊
覃彬全
任艳
李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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