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基于IMS的呈现(Presence)业务技术要求(第二阶段)》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吴伟 、崔媛媛等 。
备案号:31495-2011。
备案公告: 2011年第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