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商用制冰机》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商用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宁波格兰特制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刘小朋 、王克义等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97.130 商店设施 |
97.130.20 商用制冷设备 |
备案号:39315-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3号 。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动机驱动的压缩式制冷系统,以水自动制取形冰的商用和类似用的制冰机且标准工况下24h制冰量不超过5000kg。本标准不适用于家用和工业用途的制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