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气象信息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监测网络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人 关象石 、蔡振新 、刘寿先 、杨少杰 、曹和生 、匡本贺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
备案号:7803-2000。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信息系统的防护原则、雷电防护区的划分、屏蔽措施和线缆敷设、雷击电涌保护及防雷装置的维护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气象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施工;原有气象信息系统改造的防雷设计、施工可参照执行。/气象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