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行业标准《气象信息系统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规范》由中国气象局监测网络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人 关象石蔡振新刘寿先杨少杰曹和生匡本贺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QX 3-2000
发布日期
2000-11-20
实施日期
2001-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m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00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归口单位
中国气象局监测网络司
主管部门
中国气象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803-2000。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信息系统的防护原则、雷电防护区的划分、屏蔽措施和线缆敷设、雷击电涌保护及防雷装置的维护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气象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施工;原有气象信息系统改造的防雷设计、施工可参照执行。/气象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起草人

关象石
蔡振新
曹和生
匡本贺
刘寿先
杨少杰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