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煤气化炉制造技术条件 第2部分:加压固定床气化炉》由能源行业煤制燃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张彦军 、刘庆江 、孔令勤等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备案号:52219-2015。
备案公告: 2015年第12号 。
本部分规定了加压固定床气化炉的材料、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带有夹套与下降管并具有汽水分离及汽水自然循环功能,且工作压力不大于6.0MPa的加压固定床气化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