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煤矿用携带型电化学式氧气测定器》由煤炭行业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主要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余进 、刘艺平等 。
备案号:25357-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