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畜禽产品流通卫生操作技术规范》由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商务部屠宰技术鉴定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朱德修 、金社胜等 。
备案号:16600-2005。
本标准适用于专营或兼营畜产品的商场、超市、肉类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