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机织物检验规程 第4部分:毛及毛混纺机织物》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段琦新 、等 。
备案号:21166-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