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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摄影业服务规范 第4部分:摄影器材销售服务规范》由商务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摄影业行业协会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冠龙照相器材公司等

主要起草人 曹树毅叶晓春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SB/T 10438.4-2008
发布日期
2008-12-29
实施日期
2009-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00.2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03.100.20 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归口单位
商务部
主管部门
商务部
行业分类

备案信息

备案号:25501-2009。

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摄影器材销售服务组织。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曹树毅
叶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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