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生产煤样采取方法》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主要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分院 。
主要起草人 余平秩 、孟宪英 。
备案号:1884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