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卫生要求》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卫生部。
主要起草单位 成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
主要起草人 叶庆临 、张流波 、廖骏 、张朝武 、顾健 、李新武 、梁娴 、刘竹 、李明川 、马林 、窦丰满 、王国庆 。
备案号:54235-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地震灾区预防性消毒及其消毒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