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自携或远置冷凝机组或压缩机的商用致冷器具的特殊要求》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 、国家商业用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
主要起草人 刘小朋 、孙钟皓等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97.130 商店设施 |
97.130.20 商用制冷设备 |
备案号:20844-2007。
本标准详细说明了自携压缩机或按照制造商说明书由两个单元组装成单独器具(分体系统)的电动商用制冷器具的特殊安全要求。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标准涉及这些商用制冷器具出现的普通危险。 本标准不涉及那些由 ISO 标准进行规范的制冷器具的结构特点和工作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