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地下厂房岩壁吊车梁设计规范》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武汉大学 。
主要起草人 张孝松 、冯树荣 、侯建国等 。
备案号:54697-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
适用于1、2、3级水电站地下厂房,围岩类别为Ⅰ类、Ⅱ类、Ⅲ类的地下厂房普通砂浆锚杆岩壁吊车梁设计,对于局部Ⅳ类或Ⅴ类围岩,应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