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由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吴仁良 、杜荣良 、夏国喜 、黄东晖 、杨浩 、韩玉 、刘通 、裴建军 、黄亮 、谢俊超 、刘国华 。
93 土木工程 |
93.080 道路工程 |
93.080.99 有关道路工程的其他标准 |
备案号:54199-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5号 。
本标准适用于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