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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制冷系统和热泵 安全和环境要求 第4部分:操作、维护、检修和回收》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制冷学会江苏白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

主要起草人 俞炳丰胡汪洋等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SB/T 10345.4-2012
发布日期
2012-08-01
实施日期
2012-11-01
全部代替标准
SB/T 10345.4-2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J73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080;27.20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归口单位
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商务部
行业分类

备案信息

备案号:37194-2012。

备案公告: 2012年第9号

适用范围

本部分的规定旨在尽量减少由于不适当的制冷剂处理或污染物导致系统破损使制冷剂泄漏所引起的对人身的伤害和对财产与环境的破坏。本部分的某些条款和子条款不适用于制冷剂充灌量不超过 3 kg 的单元式机组系统、整体式系统和现场建造的系统,这些条款和子条款是: 3. 1. 1 , 3. 1. 2 , 3.2 , 3.3 , 4. 1. 1-4. 1. 4 , 4.2 , 4.3.1 , 4.3.3 , 5.6. 对于这些系统,应在使用说明书上叙述必要的维护事项,如有检修的必要,需与最近的受权修理服务中心取得联系。

起草单位

起草人

俞炳丰
胡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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