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第4部分:天气现象观测》由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气象局大气探测技术中心 、湖北省气象局 、江苏省气象局 、河北省气象局 。
主要起草人 毛成忠 、李崇志 、杨志彪 、关彦华 、马舒庆 、陈永清 。
备案号:23913-2008。
本部分规定了各类天气现象的特征、符号、观测与记录方法。本部分适用于地面气象观测和其他气象观测中对天气现象的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