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 龙眼》由农业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农业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农业部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福建省乡镇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 。
主要起草人 吴莉宇 、谢德芳等 。
备案号:1307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