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出口固定式健身器材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唐军 、王水生 、陈斌等 。
备案号:52916-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