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包装用矿物干燥剂》由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科学研究所 、信阳核工业恒达实业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郭宝华 、汪春晖等 。
备案号:39895-2013。
备案公告: 2013年第4号 。
本标准规定了包装用矿物干燥剂(以下简称“干燥剂”)的要求、试验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硅酸盐矿物为原料的干燥剂的生产及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