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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高频地空通信地面设备通用规范 第2部分:甚高频设备维修规范
行业标准-MH 民用航空
强制性
废止
行业标准《甚高频地空通信地面设备通用规范 第2部分:甚高频设备维修规范》,主管部门为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1995-12-18
实施
于 1996-03-15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MH 4001.2-1995
发布日期
1995-12-18
实施日期
1996-03-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M36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60.01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060 无线通信
33.060.01 无线通信综合
主管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420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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