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粒化电炉磷渣化学分析方法》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闫伟志 、王瑞海等 。
备案号:24205-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