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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
行业标准-GA 公共安全
强制性
废止
行业标准《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由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
公安部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
主要起草人
蒋才平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04-01-07
实施
于 2004-01-07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GA 461-2004
发布日期
2004-01-07
实施日期
2004-01-07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0
归口单位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行业分类
无
备案信息
备案号:13693-2004。
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起草人
蒋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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