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灯用附件 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 性能要求》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飞利浦照明电子有限公司等 。
主要起草人 俞安琪 、江琪为等 。
备案号:22124-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