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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核电厂变更管理》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科华核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圣国龙杨自军李洋高宇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NB/T 20368-2016
发布日期
2016-02-05
实施日期
2016-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F65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1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归口单位
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主管部门
国家能源局
行业分类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54710-2016。

备案公告: 2016年第6号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运行阶段的变更管理。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运行阶段对核电厂构筑物、系统和设备、运行限值和条件、规程和软件、管理体系、运行电厂使用的工具等进行变更的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圣国龙
杨自军
李洋
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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