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分类鉴别 第3部分:废钢铁》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邹兴伟 、等 。
备案号:6780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