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电动代步车安全技术条件》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姜琦 、等 。
备案号:16836-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