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气象 第4部分:设备配备》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等 。
主要起草人 周建华 、楚建杰等 。
备案号:15557-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