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进出口传真机检验规程》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 。
主要起草人 陈新安 、等 。
备案号:1443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