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余热锅炉检修导则》由电力行业联合循环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申能临港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许卫民 、戴伟军 、屠怡凌 、王念诗 、王国阳 、罗飞 、王祎凡 、范沁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060 燃烧器、锅炉 |
备案号:108487-2026。
本文件规定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余热锅炉(包括余热锅炉本体、汽水管道及辅助系统)进行检修时的总体质量控制、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检修总结与资料归档等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无补燃型余热锅炉。其它型式燃气-蒸汽联合循环余热锅炉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