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常规燃煤发电机组能效对标评价规范》由电力行业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 、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试验研究院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杨娟 、王娟 、李建锋 、刘志强 、王野 、王力光 、李建成 、王兴合 、周海波 、王安 、赵金涛 、刘宏芳 、董昊炯 、王飞 、刘亚德 、张国龙 、黄慧 、和勇 、李前宇 、吴建勋 、李建星 、高明 、张炜 、李晓云 、赵文波 、张少杰 、周子渊 、马倩倩 、柴晓军 、冷杰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00 电站综合 |
备案号:108485-2026。
本文件确立了常规燃煤发电机组能效对标评价内容、指标体系及取值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100MW及以上等级常规燃煤发电机组能效对标评价,不适用于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