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标准《火电厂先导式气力物料输送系统技术规范》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中电永昌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电力有限公司 、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 、国瑞蓝皓(天津)新技术有限公司 、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古磁谷电力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 、山东创星辅机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李西军 、赵爽 、李志国 、刘志超 、曹海波 、潘作为 、李飞 、马晓溪 、康可 、张宏旭 、赵阳 、张忠江 、聂巨珍 、谷威 、张昕 、王慧敏 、王文慧 、秦景袖 、赵诗剑 、杨喜喜 、梁才 、孔凡海 、徐凯 、叶波 、张讳 、许东升 、韩满栋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00 电站综合 |
备案号:108482-2026。
本文件规定了火电厂先导式气力物料输送系统(以下简称“先导式输送系统”)的构成及配置、技术要求、试验与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火力发电厂采用压缩空气(或惰性气体)作为动力源的先导式气力物料输送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及维护。 注:输送物料类型适用于干燥粉状或细颗粒状物料的输送,包括粉煤灰、脱硫剂、炉渣、石子煤等物料。